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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6/8 20:55:00

4年前,钦州的王女士花22.98万元,在南宁恒信东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南宁恒信威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吉普自由光。在提车11天后,王女士发现车的左前门无英文字母标识、且有二次喷漆痕迹,就认为商家卖给她的是一辆二手车,她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上法院。

4年间,围绕着商家是否构成欺诈,广西三级法院作出三份判决,让王女士犹如“坐上了过山车”。先是一审法院认定,交车时王女士未发现质量问题责任自担,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则认为商家构成欺诈,三倍赔偿她68.94万元;3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年4月19日,王女士提车11天后发现左车门缺失英文字母标识,以当日报纸为参照物,专门拍照。王女士供图

事件:买来新车车门二次喷漆,车主告商家要“退一赔三”

年3月19日,王女士与南宁恒信东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南宁恒信威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公司)签订了合同,以22.98万的价格,向该公司购买领先版吉普自由光汽车。

王女士告诉记者,在交完全款后,当年4月8日,恒信公司交车。11天后,她发现恒信公司店内所有的自由光系列车辆的左右前车门都有CHEROKEE英文字母,而她的车左前车门没有英文字母。之后,王女士开着车回钦州后仔细检查,发现车辆左前车门有二次喷漆痕迹。王女士与恒信公司协商,希望能换一辆新车,但该公司只肯赔偿一万元,拒绝换车。

王女士委托南宁嘉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鉴定结论确认王女士所购买吉普自由光车辆左前门存在二次喷漆。

年6月6日,王女士将恒信公司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要求恒信公司退还购车费22.98万元,并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她。

一审:车主验车未提出异议,商家不存在欺诈

对王女士的起诉,恒信公司说,他们交付的车辆是新车,没有瑕疵,该车二次喷漆发生于车辆交付后。他们当初愿意补偿,是为了消除不利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约定在车辆交付时,王女士应当对交付车辆进行验收,新车交车单证实,王女士在车辆交付时,并未对车辆提出质量异议。车辆合格证证实恒信公司交付给王女士的车辆符合双方合同约定,所以,恒信公司已完成了其举证责任。

由此,法院认为,王女士对恒信公司交付的车辆在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所以,不能证实该车辆为事故车或二手车。年3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二审: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三倍赔偿车主68.94万元

王女士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王女士认为,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她不可能通过肉眼就能看出涉案车辆经过二次喷漆。

二审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王女士提供的年4月9日拍摄涉案车辆的一组手机相片显示,涉案车辆左前门无英文字母标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王女士从提车到发现外观瑕疵仅为11天,恒信公司门口安装有录像设备,对交车时车左前门有该英文字母标识,依理提取该车出门时录像即可证明,但该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二审法院认定,涉案车辆漆面修复是在恒信公司交付给王女士之前形成。恒信公司在向王女士交车前,就已知道涉案车辆左前车门发生过刮碰,有过漆面修复,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销售欺诈。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恒信公司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王女士68.94万元。

再审:车主验车未谨慎注意,维持一审判决

本以为此事告一段落,没想到恒信公司不服判决,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自治区高院再审后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王女士要求恒信公司退还购车款及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损失。在涉案车辆交付时,王女士未发现该车辆存在左前门英文字母标识缺失及修复喷漆问题,也未对该车辆的外观质量提出并议。也就是说,涉案车辆交付时不存在左前门英文标识缺失及修复喷漆问题。

3月14日,法院再审终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对该判决,王女士不服,准备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递交民事抗诉申请书,请求自治区检察院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编辑丨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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